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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總結了一下建筑專業玻璃幕墻的主要審查內容,對其進行分類整理,希望能給建筑專業的玻璃幕墻審查人員和玻璃幕墻公司的設計人員提供一點點小參考。
一、玻璃幕墻的防火設計要求
玻璃幕墻的二次設計需要落實建筑施工圖有關玻璃幕墻豎向及水平方向的防火要求,消防救援窗的設置要求。
1.玻璃幕墻豎向防火要求
(1)玻璃幕墻豎向防火封堵
根據《建筑防火封堵應用技術標準》GB/T51410-2020第4.0.3條的規定,玻璃幕墻層間防火封堵構造應設上下兩道,每道構造厚度不應小于200mm,且兩道之間的間距不應小于1.20m,設自動滅火系統時不應小于0.80m。
(2)原建筑以防火玻璃墻代替層間實體墻時,應滿足《建規》第6.2.5條的規定,高層建筑的防火玻璃墻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1.00h,多層建筑的防火玻璃墻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0.50h,其耐火完整性按照現行國家標準《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GB/T?12513中對非隔熱性鑲玻璃構件的試驗方法和判定標準進行測定。防火玻璃墻高度不應小于1.20m,設自動滅火系統時不應小于0.80m。
2.玻璃幕墻水平方向防火要求
透明玻璃幕墻位于防火墻兩側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2.0m范圍內或位于防火墻內轉角兩側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4.0m范圍內時,應滿足《建規》第6.1.3、6.1.4條的規定。即應設置固定或火災時能自行關閉的乙級防火窗,要求其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1.0h,且其耐火性能應采用國家標準《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GB/T 12513中對隔熱性鑲玻璃構件的實驗方法和判定標準進行測定。
3.消防救援窗的設置要求
玻璃幕墻二次設計施工圖消防救援窗的位置、尺寸與原建筑施工圖應一致,且消防救援窗扇的凈尺寸不應小于1.0mx1.0m,應注明其玻璃應易于破碎。
二、玻璃幕墻的臨空處安全防護要求
玻璃幕墻的二次設計需要落實建筑施工圖有關臨空處安全防護玻璃欄板、以固定扇代替低窗臺護窗欄桿的設計要求。
1.對于上人屋面、外廊、露臺、開敞陽臺等臨空處安全防護玻璃欄板,其有效凈高應滿足原建筑施工圖及相關規定標準的要求。欄板玻璃應滿足《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2015第7.2.5條的規定。
2.當以玻璃幕墻固定扇代替護窗欄桿時,應落實如下要求:
(1)玻璃幕墻橫向龍骨距樓地面應為800mm高,應注明玻璃幕墻龍骨的尺寸、壁厚、與建筑主體之間的固定措施,提供由結構專業審查認可的計算書或提供滿足荷載規范防沖撞要求的檢測報告。
(2)固定扇玻璃應滿足《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2015第7.2.5條的規定。最低要求中空玻璃的某一層玻璃應采用6.38厚的夾層玻璃(注意該固定扇的構造做法應同時滿足節能要求)。
三、玻璃幕墻的防煙排煙設計要求
玻璃幕墻的二次設計需要落實建筑施工圖有關玻璃幕墻的防煙、排煙要求。
1.自然通風要求。
采用自然通風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應在最高部位設置面積不小于1.0m2的可開啟外窗;當建筑高度大于10m時,尚應在樓梯間的外墻上每5層內設置總面積不小于2.0m2的可開啟外窗,且布置間隔不大于3層;采用自然通風的獨立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可開啟外窗的面積不應小于2.0m2,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應小于3.0m2;采用自然通風的避難層(間)應設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其有效面積不應小于該避難層(間)地面面積的2%,且每個朝向的面積不應小于2.0m2。
2.自然排煙要求
通風專業采用自然排煙的場所,儲煙倉高度范圍內排煙窗的有效開啟面積應滿足通風專業的要求,有效排煙面積應根據《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4.3.5條進行計算,開啟形式詳(詳圖一)。注意外窗采用懸窗時,應在立面圖注明懸窗的開啟角度。
(節選)作者:宋英芳